关于2018年春季毕业法律硕士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何静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

根据校研究生院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法硕中心定于2018122(周六)进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将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答辩纸质版6-1127(周一)交中心办公室

    论文需根据盲审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80分及以上可直接参加答辩。答辩当日,答辩评委将查看评阅书意见。论文请按法硕中心的格式规范撰写。此前格式有误者,请务必调整。论文打印装订顺序: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其中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

封面填写规范如下:

学校编码:10385             分类号:                    

研究生学号:(填写学号)         密级                       

       

        中英文题目(注意字号和字体)

作者姓名:      填写           

指导教师姓名:XXX教授或副教授等(填写职称)

实际单位导师: 填写告知的实践导师(11月23日公布到QQ群)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法律硕士             

研究方向:            与送审一致            

所在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论文提交日期:20171127

打印要求:封面用华超文印店(华大超市大门台阶下)浅黄色卡纸装订。

  2、盲审评阅成绩为70-79分者,论文须根据评阅意见修改经导师审阅后,请导师在评阅书复印件的评分表下面空白处注明已审核,同意答辩亲笔签名,同论文一并交中心办公室,否则不予答辩。(两份及以上者,每份都须签名。70-79分者请于1124日到法硕中心领取纸质版评阅书再找导师签名。)

3、硕士专业学位信息基础数据表

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左上方-“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请务必在1128日前完成提交。中心将对提交的学位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并打印。请于答辩当日在法硕办公室签名确认注意:若因个人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无法上报学位网,后果自负。网址:http://grs.hqu.edu.cn/info/1035/1281.htm

4、提交答辩论文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黑笔书写后于1211日和存档论文一并提交。

5、答辩当天领取学校统一发放的论文封皮2张。

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另行通知。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宣布答辩程序

2、答辩人做论文汇报

答辩人汇报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框架结构、主要观点、创新点、不足之处。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位答辩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3、各位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评委提出问题,答辩人做好记录并做相应准备,小组答辩报告汇报完毕,再依次做出回答;或者当场回答问题。

4、答辩委员会讨论决议书、投票。

   ⑴答辩委员对论文进行综合评议。

  (2)投票表决。

   ⑶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成绩、决议书

6、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学生合影

四、答辩后事宜

1、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电子版1

   论文重复率检测电子版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所提意见对论文已做出相应修改,提交的电子版的所有内容须保存在同一个word文档里(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后进行扫描,扫描件插入该页,替换掉原有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页。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法律硕士导师”于12月8日(周)前发至导师邮箱,经导师审阅后,请导师在12月11日(周)上午10:00前发邮箱qzhj0326@126.com中心一律不接收研究生个人报送的电子检测版学位论文。

2、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见附件)

该同意书必须由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于1211日(周一)提交中心办公室。无此件论文将不得送检。

特别提醒:

1)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15%≤重复率﹤25%的学位论文,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并通过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25%≤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参加预答辩、送审、答辩,经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4)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延期一年毕业,重新申请学位。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存档版5份(提交日期:20171211日)

   纸质版论文与电子检测版论文必须一致。装订顺序: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于1211日(周一)1700前提交中心办公室。其中2份存档版需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封面(答辩当日到法硕办公室领取),另3份用华超文印店的蓝色卡纸装订。装订后纸质版论文中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否则不予接收。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者须穿戴整齐。

2、请在答辩前办理图书馆还书和社区中心退宿手续,以便毕业时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3、答辩后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将作为最终的存档资料,请打印时务必认真校对。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将影响证书的取得。

4、顺利通过本次答辩、电子检测的同学,将按程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预计将在20186月举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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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