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夏季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5 浏览次数: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2018年317日(周六)上午8:30。

2.学位论文经导师修改并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严格照《华侨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及范文要求规范撰写的学位论文,排版后打印5份于313(周二)下午4:00前交法硕中心办公室。

注:所交学位论文内容必须完整,包括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中英文内容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 格式规范请登录法硕网站-规章制度-表格下载-学位管理查看。其中,封面中“实际单位导师”放空“研究方向”务必请导师确认,盲送论文按此方向送审。

3.法硕中心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分组答辩。答辩地点及分组届时将上传法硕中心网站并短信通知。

4.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专家组由5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

(2)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中期工作总结报告、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材料进行预审;

(3)论文作者利用PPT在10-15分钟内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介绍,导师对研究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4)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在10-15分钟内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得出结论。

(5)预答辩专家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研究生的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评分不低于80分;其论文经完善、定稿、导师审阅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在70-80(不含80)分: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低于70分: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6)未经预答辩或预答辩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不得申请送审和正式答辩。

5.预答辩通过以后,重新修改论文,预计将于4月上旬进行学位论文盲审。本次送审论文实行全盲审,须提交电子版1份,由研究生院上传教育部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平台聘请2位专家进行盲审。还须提交纸质版1份,由中心聘请1名实务专家盲审具体事宜,届时通知。